說實在的,我個人還蠻喜歡度量衡等單位相關的話題。如今雖已是往昔之事,過去人們把物品的長度稱為「寸法」。在中國古代,相傳秦始皇於西元前221年統一了「度量衡」。其中,「度」指長度,「量」指體積,「衡」則指重量。
所謂統一,意味著要將各種命令傳達到極為廣大的地域各處,並使之遵從。如此廣闊的地方,不僅度量衡不同,連語言本身想必也相當差異。即便在現代,例如像日本這樣相對狹長的島國,若是舊時的薩摩方言或津輕方言,甚至像藝州一帶的口音,對於現代年輕人來說,也未必容易聽懂理解。
在這樣的情況下,如果要發布各種命令,僅靠口語便會十分困難。因此,秦始皇首先統一的是書寫文字。這種字體稱為「小篆」,是一種非常華麗的書體,也帶有令人聯想到權威的氣息。
同時,也應當製作了度量衡的標準器。例如,即便命令建造一間「八疊房」,江戶(東京)與京都的尺寸便有所不同;更不用說建造大型宮殿時,若尺寸不統一,便會造成各種誤差。即使聚集了許多木匠,若各自使用不同的尺寸標準,建築也無法組合完成。重量與容量亦是同樣的道理。
過去曾聽某位老工匠說過一件事:在採購製作箭矢用的篠時,通常以「一把」為單位,但不同店家的一把份量並不一致,甚至會有人說「那家店的一把比較少」之類的話。
過去木匠使用的是曲尺,而裁縫則使用鯨尺。據說鯨尺原本是利用鯨魚的鬚(鬚板)製作,其材質柔軟,適合用來測量曲面。木匠所用的曲尺,主要是刻在「指金」(金屬直角尺)上的刻度。
至於弽的尺寸,以前似乎是用曲尺測量的。不過也聽過有些弽師則說,他是用「文尺(足袋職人専用木製量尺。一文尺約為曲尺八寸)」來學習測量的。
落語家桂米朝《鹿政談》的開場白中,有一段趣談:奈良的大佛與和歌山的鯨魚比高低,結果鯨魚還高出兩寸。若不了解尺寸單位,恐怕也難以明白這段笑話的意思💦(大約聽了五遍才開始笑得出來…)
曲尺的一尺約為30.3cm,鯨尺的一尺則約為37.9cm。若依此換算,曲尺的一寸約為3cm,因此兩寸五分大約就是7.5cm。一般而言,多半是使用曲尺作為基準。
文尺則是足袋職人所使用的尺度,一尺約為24cm。若以此計算,日本摔角界名人巨人馬場(ジャイアント馬場)「十六文踢」換創算後約為38.4cm。巨人馬場實際腳長約為34cm(14文),而16文(約38.4cm)算是種媒體的誇飾法。
對於製作足袋或弽而言,文尺這樣的刻度似乎更為適合。實際上,以一分約2.4mm的刻度來處理柔軟且3D的皮革材料,正是相當合適的間距。
分類:弓具 - 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