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我是Kyo桑。
回憶起在老師家練習的日子,不經意地想起寫在平時練習射位地板上(也就是足踏み的脚邊)寫著“審彀勻輕注”五個大字,今天想跟各位來分享個一本由明代高穎(1637)所著《武經射學正宗卷上捷徑門》内文。(純分享,無感想,也不敢想)
武經射學入門正宗
前序
夫射之有法,猶匠之有規矩也。匠能與人以規矩,不能與人以巧者,以規矩有行而巧無形。有形者可言,無形者不可言也。巧雖不可言,而所以適於巧之路,與害巧之弊,以助其巧之具,未始不可言。
古今言射者眾矣!第言如何而善,如何而不善;言善而不言所以適於善之路;言不善而不言所以去其不善之根,則雖終日教人射,總屬浮言,是欲其入而閉之門也。學射而不得其所以適於善之路,與去其不善之根,則雖終日習射,而茫無畔岸,是不得其門而入也。愚帙中所云捷徑門者,所以適於巧之路也。辨惑門者,所以去其不善之根也。擇物門者,所以助其巧之具也。由其徑去其惑,執其物而射之道昭如也。學者由此而進,庶乎得其門而入,不為旁門別徑所惑,故為射學入門正宗云。此皆得之歲年廣積博采,歷試屢驗而成。覽斯帙者,勿偏心以自是,勿隘心以自足,勿粗心浮意淺嘗之,而遂謂道終不可得而自棄。惟凝神體認,深造不已;乃能入其門而居其室,漸臻巧妙之域,以追古人善射之蹤,皆始於此。雖然斵輪小技也,甘苦疾徐之妙,父不能傳之子,而況射乎!
其機緘動於意色之微,變化據於形神之際。意也!神也!非奉臂諄諄,耳提面語,不能盡也。然不得其人而授之,而穎年已老,又不及待,不得已而托之簡編,以寄其懷。淺言之而不能盡其詳,深言之而不能闡其幻;雖微辭婉轉極意摩研,而筆墨限量,僅可達其皮膚骨節之粗。其間隱如躍如之態,時迅時緩,時行時止。一種先後天然自然之節,不能寫也。在敏悟者因言以契其意,因意以會其神。庶幾服習之久,形與神通,揣摩之深,機與道洽。骨節相對,體勢堅完,之謂形。熟而生巧,莫知其然而然,之謂神。疾徐甘苦,適相湊泊,之謂機。行乎其所,不得不行,止乎其所不得止,是之謂道。而予欲吐不能吐之苦心,或得借是以宜暢,而夫人巧力,欲發而未能發者,亦因是奮揚。乃可謂曠世同符,千里神合者矣!若而人者,予雖不及見其面也,較之見予面而不知予之法,習予法而不能窮其奧者,相去遠矣!悲夫!
崇禎丁丑仲春 高穎 自述
武經射學正宗 卷上
明疁城高穎叔英父著
捷徑門
序
夫射之道,若大路然。入路自有次序,得其路而由之。始而入門,既而升堂,又既而入室,計日可到。不得其路而由之,一入旁門,尤適燕越轍,逾趨逾遠。
當其年少初習時,病骨節不直之病未入骨,筋力強,神氣銳,引弓可彀,機勢一熟,便可中的。
習射既久,病骨節不直之病根一深,不過數年,精神未及衰老,引弓遽而難彀,射愈久而矢離的逾遠。回視昔年中的時,若兩截人物,今人莫曉其故。竊見三吳,彎弓之士,以善射名者比比,數年後俱坐不滿之病,中數漸減,問其故茫然不解,即至暮年,而能解此病者,不及見也。
此無他!只因習射之初,妄自引弓,或為拙射所誤,偶入旁門,不得正路而由耳!若果循正路,則射愈久法愈熟。烏有射久而愈不如前者乎!
所謂正路者何?一曰審、二曰彀、三曰勻、四曰輕、五曰注。
穎請以法詳著於篇,使人得循途而進,不為邪徑所迷,近不過百日,遠不過期年,命中可幾矣!其功最捷,故名其門曰捷徑云。世人只欲旦夕期效,一聞期年之說,便爾駭然!詎知,無法之射,愈趨愈遠,白首而無成!
穎所云期年者,合法之射,計日可到。期年之期,豈不為捷徑乎!期年之間,必須時時講究明通其理,又須日日演習,百病皆知。使弓手相親,以身使臂,臂使指,則弓與手,相通若一體,指揮操縱無不如意,方可云期年耳!若一作輟,前功盡廢。即終身演射,白首無成者,比比皆是也!安可望期年命中乎!
論審法 第一
發矢必先定一主意,意在心而發於目,故審為先。審之工夫直貫到底,與後注字相照應,俱以目為主,故欲射先以目審定,而後肩臂力,從之而發。
然審法不同,有審鏃於臨發時者,有審於弓左者,皆非也!審於臨發時者,固已倉猝,且專審於箭鏃,恐鏃對而桿不對,發矢亦斜;若審在弓左者,箭在弓右,目不見鏃,注的不清。矢之遠近,何從分別!總之以意度之耳!
故審之正法,惟於開弓時,先以目視的,而後引弓;將彀時,以目稍自箭桿至鏃,直達於的,而大小東西了然,是之謂審。
然此審法,惟射遠用之。若五十步以內者,俱視在弓左,與騎射同。蓋騎射非十步、二十步之內不發矢也。射近而亦用前審法,則矢揚而大矣;故射近者,前手須低於後手,安能審在弓右乎!此又不可不知!
論彀法 第二
彀者引箭鏃,至弓把中間之謂,乃射之根本,巧妙之所從出也。惟彀則前段,審的工夫,有所托,以用其明。後勻注之功,有所托,以收中之效。儻引弓不彀,骨段節未盡,肩臂俱松,猶不根之木,生意何由發;喪心之人,百務必不集。縱有巧法,安從施哉!世人講射法者紛紛,但不講所以彀之法,是捨本逐末,老而不精,故射之根本必先於彀。
然彀法不同:有鹵莽彀;有氣虛彀;有泄氣彀
夫鹵莽彀者,引弓將彀時,將射鏃露半寸許於弓把外。臨發時,急抽箭鏃,至弓弝中間而出,是全以氣質用事,急於求彀,激動箭鋒,矢發必不準,名曰鹵莽彀。
氣虛彀者,引弓迅速,急抽箭鏃,至弓弝中間,不及審的。後手力量已竭,膽氣俱虛,會不能少留;隨即發出,矢亦不準,名氣虛彀。以形彀而氣不彀也,此皆非彀之正法。
夫正法者,只有一條大路。世人不知!偶合其一二者有之,然非心知其善,亦未必能守也。及習射既久,病根漸增,骨不直之病,始之遇合者,偶然骨節稍直,亦稍稍減,久射筋疲。始之骨稍直者,漸歸不直,原歸不彀矣!
彀之大路云何?彀法根本,全在前肩下卷。前肩既下,然後前臂及後臂,一起舉起,與前肩平直如衡,後肘屈極向背,體勢反覺朝後㈠,骨節盡處,堅持不動。箭鏃尤能浸進,方可言彀。
人之長短不齊,各以其骨節盡處為彀,則力大者,不能太過;力小者,不能不及。此天造地設之理!
今人不知彀法,專恃力以引弓,鏃至弓把為彀;骨節平直之法,置而不講。則就一人之身,一日之間,力亦有衰旺。
夫人朝氣銳,晝氣惰,暮氣歸。氣銳時則力旺而彀,氣衰則不彀矣!彀不彀分,而矢之遠近亦因之,安有定衡乎!惟以骨節盡處為彀,則長人用長箭,短人用短箭,力大用勁弓,力小用軟弓,矢鏃俱引至弓把中間為彀,方有定準。
然骨節平直工夫,全在前肩下卷。下前肩法今人絕不講,問有言及者,俱出耳聞,不得其竅。此所以前肩不得下,欲彀而未能耳!下肩法,詳於辨惑門潦草引弓章內。宜細求之!則肩不期下而自下,弓不期彀而自彀矣,此下手入彀工夫也。
注㈠ 體勢反覺朝後
大抵引弓,前後肩臂俱有相因之勢,後手引弓極彀時,至體勢反覺朝後,方為彀弓之妙境;然體勢朝後者,前肩必前突出,則有括臂之病。故又須前拳斜向肩前,髚出二寸許與肩齊;但前拳過髚,則前肩必然退縮。故又須將前肩,極力向前番下捲實,令肩上潭窩前向,同臂番直向地。
則前拳雖髚,而肩不退縮矣!然肩之根在於背,欲肩窩前向,又須將前肩背體(即飯鍬骨也)。向前番下,送前肩番出,則肩窩方得向前,此皆相因之勢,不可缺一,不然背骨不番,則肩窩必不能向前;肩窩不向前,則前拳必不能前髚,而免括臂之病,可以收體勢朝後彀之功乎!
論勻法 第三
勻者,前後肩臂分勻而開之謂。所以終彀之功,而啟後輕注之功之妙者也。勻之時,矢猶浸進未發,今人當引弓既彀時,骨節盡而筋力竭,信手便發,何遐浸進而加勻之功!勻開之功不加,發矢時斟酌不清,所以矢之大小左右,俱顧不遐,發矢一偏,則彀之工夫,總為無用。此彀之後,當繼之以勻,而勻開之功為最急。
然均之法,莫妙於用肩,而勿用臂。何也?臂之力小而肩之力厚也。引弓旣彀時,筋力己竭,欲使兩臂分勻而開,勢必不能,惟肩力厚,則能旋運而悠長㈡。弓彀之時,臂力將盡,而肩力繼之;前肩極力下捲(向前番下爲捲);後肩堅持瀉開,則箭鏃縱弓弝之中間,徐徐而進,如水之浸漬,然豈非勻之正法乎!
今人當彀之後,只用臂力分開,臂之力小,如何能開,必將殫力一抽,箭鏃急進,激動前臂,發矢必斜,前功盡棄,故曰:勻之法莫妙於用肩,而勿用臂。
古云:胸前肉開,背後肉緊者㈢。此勻下手工夫也!,今人講勻,不講下手工夫,則說得行不得,說之何益智!下手工夫,獨得之祕,當為智者道也!
注二 旋運而悠長
引弓旣彀時,臂力已盡,惟恃前肩之下捲,達上而出矢;後肩聳起,運臂自高瀉下而脫弦,此時用力皆在兩肩,並實凝成一片,前肩下而後肩瀉,悠悠兩開,剛而且柔,猛而且緩。故云:旋運而悠長也。
注三 胸前肉開,背後肉緊
夫兩臂之力,根於肩;前肩之力,根于背;後肩之力,根于胸。彀極發矢之時,須用背骨(俗云「飯鍬骨」),并力向前番下,送前肩從下達上。而前拳之出矢,始平而疾,胸前之骨,豎起送後臂從高瀉下(向背後瀉),而後拳之脫弦,始輕而勻,如此則胸前肉,不期開而自開,背肉不期緊而自緊矣。今人不知此法,如《武備要略》云:「中平架及小架子,俱用前手撇,後手絕,兩手一齊分撒,為胸前肉開,背後肉緊。」非也!何也?射貴剛中,剛蘊於內,而柔出之,則發矢猛厲,而能中節。若以撇絕為彀,則銳氣盡發於外,內剛不足;用臂而不用肩,弓必不彀;兩手分撒,身勢搖動,矢必不準,即或中的居常乃爾。若臨利害之場,必多喪失,此皆穎之所屢試而歷覽者,故書之以示知者。
論輕法 第四
輕者,後拳與前掌相應,輕鬆而發矢也。然輕之功極細,發矢時,若欲輕而不敢用力,發矢必然吐出,卽使不吐而定,發矢亦覺無氣;氣怯而矢必傷於小,懼其小也,而稍用力,則力微而矢不能進,必然一抽而出,就著氣質,機神衝動,不能凝注,矢不能不少偏矣!
故旣勻之後,後肩瀉開時,箭鏃已至弓弝中間,決機命中,全在於此,後拳必將筋力緊收,與前掌相應。前後肩臂彈力倂實,堅凝一片,輕輕運開後拳,與前拳均勻平脫,後肘又須垂下向背,若拳平脫,後肘不垂,發矢無勢。如此肘垂而拳平脫,氣質粗煙火之性,泯然不露,全出天然,鬆而且脆,矢出如荳,細衡至的。此下手用輕之工夫,古云:後手發矢,前手不知也。
論注法 第五
注者,目力凝注一處,精神聚而不分之謂。與前審字相應。
夫人一身之精神皆萃於目。目之所注,神必至焉;神至而四體百骸,筋力精氣俱赴矣。
李將軍射石,一發沒鏃者,以虎視石也!神之至也。故發矢時,目力必凝一塊㈣,目注而心到,意到手到,發矢無不中矣!此下手用注工夫也。
只為世人引弓時,雖能目視的,及既彀之後,筋力已竭,信手便發,無暇認的,精神散漫,發矢俱偏。故于勻輕之後,復立一注之名,以提醒世人。使發矢時,目認的間一塊,或認的之心,或認的足與首,精神手法,俱向此一塊而發。
故注之名,原為世之拙射而設者。善射之人,手一舉弓,目力便審,精神便凝注一塊,自始至終,神氣精專,弓一彀而勻到以出矣!何待勻輕之後而注哉!善學者不可不察!
古云:認的如仇者,此也!
注四 目力必凝一塊
目認之法極活,不可執一,或隨風而變;或隨弓之軟硬而變;弓軟則認的之首,弓勁則認的之足,弓勁風順,則不及認的,而以鏃頂半路者有之;或弓軟風逆,,或頂的之左手掌下者有之;若東風則頂之左;西風則頂之右;甚者弓軟風大。則認的左右丈餘;弓勁風微,則頂的之左右,尺寸亦漸減,東西南北皆然。故頂風認的,隨時而變,斟酌在人也!
捷徑門總結
審彀匀輕注,雖為五段,其實一貫。審與注首尾相應,總之皆用目力;審於開弓之時,注於發矢之頃也!
勻者,仍所以終彀之力量,而斟酌發矢之機宜也。世人言射,只言彀字,一彀便發,大小左右俱不暇顧。詎知!彀者,乃發矢遠到之本,非中的之本也。
彀而不勻,發矢皆偏。何取於彀!惟於彀之後,復引箭鏃,勻調浸進分許,斟酌既定,而預為輕鬆出矢之地,故有勻之功而彀力始不虚。
輕者,乃竟勻之機,而發必中的者也。上文勻之時,矢猶末發,而斟酌定矣。輕者承勻之後,而輕鬆以出,發矢以準,故有輕之功,而後勻之妙始著。
注者,力合眾法之精神,萃而歸之的,以終審彀勻輕之大成也。
自審而彀、而勻、而輕、而注、相通一氣。一審便勻、輕而注,發以達於的,捷於呼吸,猶人一身,自頂至足,疾痛相關,不隔一縷,而射之道盡矣!
然有終身習之,而不得其門者,亦是為拙射所惑,偶入斜路,白首難改;猶學書者,把筆一差,到老仍誤習舛,若一更改,反覺不便。此初射者,斜正之門,不可不辨,而下文辨惑之門所由作也。
分類:其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