弓道史

剛弓(豪弓)傳

本篇〈剛弓〉,源自近代弓道文獻中一段極具象徵性的逸話。其表面描述的是強弓與驚人的射力,實則所呈現的,是江戶期武藝文化中「技」「力」與「規矩」之間微妙而嚴謹的關係。

喜連川茂氏的事蹟,常被作為「豪弓名人」的代表而流傳,但細讀原文可知,重點並不在於弓力數值或貫通距離,而在於:即使具備壓倒性的射力,射手仍必須服從於的場規則、射法格式與「中たり」的定義。換言之,弓再強,也不能凌駕於制度與精神之上。

本文同時整理並補充了江戶時代小的場的判定方式、甲乙矢的意義,以及「外れ」與「中たり」在當時所承載的技術與文化背景。這些細節,對今日僅熟悉現代競技規則的射手而言,往往顯得陌生,卻正是理解古射技思想不可或缺的一環。

需要特別說明的是,文中前半引自《續日本武術神妙記》的敘述,學界多認為帶有文學加工的成分;後半則援引其他史料加以對照,試圖在傳說與史實之間,保留必要的距離。閱讀時,與其追究「是否真的如此射得穿」,不如思考:為何這樣的故事,會被一再講述、被反覆保存。

若能透過此文,讓讀者重新意識到弓道並非單純追求「強」與「遠」,而是一門以「節制」為前提、以「規矩」為核心的技藝,那麼這篇整,便已達到其存在的意義。


下野國(栃木縣)的喜連川家,原本是足利將軍家的一族,即使到了德川家治世,也因為出身名門而受到優遇。喜連川茂氏(1701.1.10 – 1767.6.11;Kitsuregawa-Shikeuji;喜連川藩第五代藩主),正是出現在第八代將軍德川吉宗(1684–1751)時代的弓道名人。

茂氏平日所用的是一寸厚的白木弓(依雪荷派傳書《射技注解》所述,一寸弓的弓力約為68kg),而其所用的箭矢,鏃長八寸(24cm)、寬約一寸二分(3.6cm),忠(komi;指嵌入箭桿內的部分;箆代)長三尺(90cm),箭桿粗細約如拇指;弓弦亦粗如小指。

射遠矢時,會在七十五間(約135m)處懸掛一尺大的標的,使用八分弓(弓力約38kg,《射技注解》)行射,結果是百發百中。又曾將鋼製的鎧甲置於三十間外行射,箭矢貫穿鋼板後,消失在其後方。雖然是如此強的弓力,但茂氏為人謙遜,平日只在邸內與近臣練習,因此世人幾乎不知其本領。

當時江戶(東京)有一位日置流雪荷派的名人,名為宮本嘉齊。他在神田明神下的弓師吉兵衛處,見到喜連川氏所訂製的一寸二分弓(弓力約113kg,《射技注解》)以及配有九寸鏃的箭矢,大為震驚,遂將此事告知森川出羽守俊胤。出羽守起初表示懷疑,說道:「喜連川氏這人我很熟悉,為人溫厚,實在難以相信他會使用如此剛猛的弓。」嘉齊於是再向弓師詳加詢問,確認此事屬實。

翌日,出羽守登城,將此事稟告將軍吉宗。素來喜好武藝的吉宗十分高興,說道:「真想召他來親自試射一番,不過若大張旗鼓,佐兵衛督(茂氏)恐怕反而困擾。」因此決定不由將軍親覽,而派代理前往檢分。

該年12月,喜連川氏入江戶,居於池之端(東京都上野)的宅邸,並於正月順利完成登城。13日,他接獲往來僧人通知,說大目付的大久保長門守將前來檢分。茂氏心想,若是將軍上覽固然麻煩,但僅是大目付的檢分,負擔便輕得多,於是整備待命。

宅邸內書院前原本就築有臨時射場,於是於其周圍張掛飾有桐紋的御紋幕。茂氏依日置流儀式,穿直垂、戴鳥帽,取一寸弓與兩筋箭,面向標的,從容引滿放箭。箭矢正中標的中心,貫穿其後的土堺(安土),飛至遠方,牢牢插在松樹上。

茂氏隨即說道:「方才射形有所不敬,謹以此箭致歉。」接著改用八分弓,再射一箭。此箭同樣命中標的正中,箭羽盡沒,只露出約一寸的箭尾。箭矢深陷其中,無法拔出,只得以鋤頭掘出。

出羽守回城後,將所見情形一一稟告。將軍吉宗聞之大驚,並讚嘆道:「果然是名門之後,平日修養與用心,實為可敬。」出羽守將此讚語轉告喜連川家。諸大名聽聞此事後,紛紛欲與茂氏交流,或許是嫌其煩擾,茂氏不久便返回喜連川。

茂氏晚年隱居,自號「禿翁」,據說其頭頂光禿如藥罐一般。

以上故事摘錄自中里介山所著《續日本武術神妙記》。不過,此內容看來更像是在史實基礎上加以修飾的小說。

實際上,喜連川家確為足利尊氏的後裔。至豐臣秀吉時代,因不忍舊家斷絕,便由旁系繼承,賜予下野國鹽谷郡喜連川(現 栃木縣櫻市喜連川)約五千石領地,並以地名為家名。齊藤直芳所著《弓術物語》中,對喜連川家有如下記載,較可能接近史實:

「即便進入德川治世,仍以名門後裔之身受到特殊待遇,明明只有五千石領地,卻被賦予十萬石的家格。明治以後復歸足利姓,獲封子爵。

江戶時代最後一位藩主,是自水戶家過繼而來的左馬頭(samanokami)繩氏(喜連川藩第十一代藩主),而其祖父喜連川左馬頭煕氏(Kitsuregawa-samanokami-Hirouji;喜連川藩第九代藩主),弓術極為精湛,且是罕見的強弓射手。每日對靶修練時,家臣手持鋤具在旁侍候。左馬頭射出的箭矢,一枝枝全都深深埋入沙土之中,射畢後,必須先移開標的,再以鋤頭掘土取箭。」

此外,江戶時代的「小的場(射一尺二寸以下小靶場地)」,射程與現今相同,為十五間(約28m),但在標的前方另設一個更小的土堺上懸靶。即使箭矢命中標心,若深刺入該土堺,使箭尾完全沒入標紙之內,該箭仍會被判定為「外れ(未命中)」。不過,若以手觸摸標紙能感覺到箭尾突起,則仍判為「命中」。

由此推測,喜連川茂氏所射的甲矢貫穿臨時設置的土堺,因此依規則應判為「外」,故其自稱為「不敬之射」而致歉。隨後射出的乙矢,則刻意以較弱的弓力,使箭尾微微露於標紙之前,應是茂氏的有意調整。

順帶一提,小的場中,會在土堺前方平行設置八根間距30cm的小型障礙,稱為「谷」(或稱作「琉(saguri)」)。箭矢若擊中此谷,現今一律判為「掃き矢(掃地箭)」,即「外れ」。但在當時,若箭勢強勁,未被「谷」阻止而繼續飛進命中標的,則稱為「八つ当たり(yattsuatari)」,並判定為命中。


探索更多來自 許桑的弓道雜談 的內容

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。

來告訴我你的想法 ⬇️

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不會公開。 必要欄位標記為 *